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公司定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为了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师资、管理、后勤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方案;
5、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格式及要求
1、提案必须登录公司院工会办公系统进行提案的提议及附议,由学校主页的数字化校园入口进入系统进行提议。作为提案提议方式变更的第一年,暂时要求在电子提案的同时,按“教代会提案表”统一格式进行提议。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五名或五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含电子格式与纸质版本,两种格式为同一代表),方为有效提案。如提案表容纳不下提案内容,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⑴案由: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⑵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⑶调研情况:即提案人对所提议案的调研情况简述;
⑷建议或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
3、纸质版提案人和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三、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即日起开始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各位代表下载填写附件中“教代会提案表”,提案人、附议人亲笔签署姓名后,一式二份,交各分会主席。各分会统一于2016年4月8日前送交校工会。提案的纸质版和电子形式同时存在为有效提案。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4448
校工会
2016年3月16日